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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6 14:20:23
創(chuàng)新管理求實效 率先嚴謹強制度
——市疾控中心塵肺病診斷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針對近期職業(yè)病防治工作新形勢的變化,國家在塵肺病診斷工作方面修改出臺新的法律法規(guī),樂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領導高度重視,并以此為契機,大力提高塵肺病診斷工作管理水平,開創(chuàng)了塵肺病診斷工作新局面。
2015年5月18日,經(jīng)中心辦公會研究決定,成立樂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塵肺病診斷組。診斷組成員由通過了國家疾控中心或四川省疾控中心塵肺病診斷培訓并獲得培訓合格證的人員組成。中心下發(fā)了《樂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關于加強塵肺病診斷工作管理的通知》(樂市疾控【2015】051號),以文件的形式明確了塵肺病的組織領導、責任分工和診斷具體事項。6月19日,中心塵肺病診斷組召開首次會議,會議由分管領導中心副主任曾發(fā)兵主持,診斷組全體成員參加,結合近年我市職業(yè)病防治的實際情況對我中心塵肺病診斷工作做出了3條新舉措:一是按照新的《塵肺病診斷標準》要求,對塵肺病診斷證明書的處理意見進行了詳細修改,對診斷為塵肺病的勞動者不再作一年定期復查的建議;二是在塵肺病診斷受理時,對原診斷為無塵肺的勞動者一年后要求重新進行塵肺病診斷時,應按首次診斷的相關程序進行受理,不再按定期復查進行受理(觀察對象除外);三是針對在塵肺病診斷中,每年都有1—2例冒名頂替診斷的情況發(fā)生,診斷組要求職衛(wèi)所在診斷檢查中,對相應崗位,尤其是拍片檢驗身份證的崗位一定要進一步落實責任,嚴格把關,有效防范。此次調(diào)整措施在全省都是率先創(chuàng)新的,這使我中心的塵肺病工作更加適應社會新形勢的需要,并使塵肺病診斷工作的制度和程序更加公正、透明及責任落實,有力地推動了我市職業(yè)病防治工作與時俱進,不斷發(fā)展。